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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校园招聘教师面试相关事宜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5 00:00编辑: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教师招聘工作,按照盘锦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将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校园招聘教师面试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供广大考生参考并做好考前相关准备。恕我们不再一一致信!现将面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21年3月19日13:00-18:00

二、面试地点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博远楼

详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正邦路999号

三、打印准考证

请审核通过考生登录报名网站(用谷歌浏览器),于3月16日15:00起自行打印准考证。要求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可打印多份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审查、面试环节使用。

四、面试所需提供材料

1.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

3.《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应聘者本人签字);

4.网上报名材料原件;

5.附件1《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教师招聘个人健康情况承诺书》;

6.附件2《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教师招聘身体监测记录和健康监测记录表》。

五、面试要求

1.考试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面试考核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应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

面试考核分为专任教师系列和辅导员系列两个类型。

(1)专任教师系列

面试考核内容注重职业素质与能力,应知应会的专业知识和岗位所需的必备知识,满分100分。面试考核采用说课(需准备课件)、答辩的方式,时间为说课8分钟,答辩5分钟,说课内容为所申报岗位专业主干课程中的一门课程而非其中一章或一节的内容。需要说课的考生自备U盘,按照工作人员要求将课件拷贝到指定电脑。

(2)辅导员系列

面试考核内容注重职业素质与能力、综合能力分析、应变能力和岗位所需的必备知识,满分100分。面试采用答辩的方式,时间为10分钟,答辩内容为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3)面试考核成绩

面试考核成绩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招聘岗位职数确定拟聘用人员,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因拟聘用人员放弃该岗位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2.禁止携带任何通讯设备入场,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3.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六、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一)请考生做好考前准备,及时对自身健康状况进行监测

1.请各考生密切关注盘锦市对域外入盘人员管理政策,严格遵照盘锦市对域外入盘人员相关防控管理规定执行,以落实疫情防控需求。应科学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听从考务人员安排,考生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依次接受体温检测和身份验证,所有考生体温低于 37.3℃ 。

2.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需经市卫生健康委、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面试的条件,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备用考室考试。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请将考前第14天开始每天自行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须登录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自行下载打印《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校园招聘教师个人健康情况承诺书》(附件1)和《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校园招聘教师身体监测记录和健康监测记录表》(附件2),如实填写后于面试当天上交相关工作人员;应提前下载通信行程卡APP,显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实行健康状况报告制度,考生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以及健康码为非绿码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向盘锦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报告,并及时就医。

4.考生提供的《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校园招聘教师个人健康情况承诺书》和《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校园招聘教师身体监测记录和健康监测记录表》需经本人签字。因隐报、瞒报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拒绝提供相关健康材料的考生不予参加面试。

(二)如果是以下四类考生,还须积极配合做到以下要求

1.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

2.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以上情况的考生;

3.考前14天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的考生;

4.考前14天体温异常的考生。

以上四类考生必须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考生及时报告盘锦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面试当天,以上四类考生应携带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交考点,由考点负责重点核查落实。否则出现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请考生准时准点应考,自备口罩

按照规定的面试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进入考点、考场时应配合核验身份,在接受身份识别和验证时须摘除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备考室前要佩戴口罩,进入备考室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非低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四)考生到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报到时,除必须携带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经本人签字的《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校园招聘教师个人健康情况承诺书》和《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校园招聘教师身体监测记录和健康监测记录表》及必要的考试用品外,应尽量少携带随身物品,且须按考点指定位置暂存。

(五)请广大考生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做好出行规划,做好出行期间的个人防护防控。

(六)自本通知发布后直至面试、体检结束,考生应按照疫情防控有关注意事项,自觉做好防护防控,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出境,如本人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参加后续环节的,后果自负。

(七)集中进行的资格复审和体检参照此方案执行。

(八)所有考生要如实提供材料,主动申报健康状况,如刻意隐瞒健康状况和旅居史,所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九)以上防控要求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的政策执行。

(十)最终解释权归盘锦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咨询电话:0427-2936012 监督举报电话:18242764799

2021年3月15日